期货配资合法 越秀资本: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5年付息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1 21:11    点击次数:96

期货配资合法 越秀资本: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5年付息公告

债券代码:148836                               债券简称:24 越资 02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支付 2024 年 8 月 1 日到 2025 年 7 月 31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 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概况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1 日   (2)债券除息日:2025 年 8 月 1 日   (3)债券付息日:2025 年 8 月 1 日   (1)债券面值:100 元   (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8 月 1 日   (3)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49%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4 越资 02”的票面利率为 2.49%,每 10 张“24 越资 02”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为人民币 19.92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 24.90 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含)前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7 月 3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 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 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 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 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 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 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相关机构和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   咨询联系人:厉韧   咨询电话:020-66611888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咨询联系人:王宏峰、陈天涯、张路、王晓虎、谈笑   咨询电话:0755-23835483   传真:0755-23835201   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6 楼   咨询联系人:戴维   咨询电话:021-20370714 传真:021-38565900 负责人:汪有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359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5 年付息公告》之盖章页)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